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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庭后宣判还会开庭吗

时间:2025-03-08|栏目:宁国刑事律师|
宣判必须开庭,无论当庭或定期。依据《刑事诉讼法》规定,宣判是诉讼程序重要环节,需公开进行。不及时宣判可能影响案件公正性,损害当事人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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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判方式有当庭与定期两种,选择依据案情复杂度及法院安排。简单案件多当庭宣判,复杂或需进一步审议则择日定期宣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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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判需开庭。操作:1. 当庭宣判,案情简单明了,法官直接宣布判决;2. 定期宣判,案情复杂,法官庭后审议,再定日期宣判,确保判决公正准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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